标签: 韩国工程承揽合同纠纷

  • 韩国委托开发合同(도급계약):IT外包与工程建设

    韩国委托开发合同(도급계약):IT外包与工程建设

    作者:方莹律师 (방영 변호사) | 浙杭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涉韩跨境投资、合同纠纷、家族财富传承

    核心结论与实务建议

    韩国的承揽合同(도급)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如果交付的工作成果存在瑕疵,定作人有权要求修补或减价;如果瑕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解除合同。

    高频实务 FAQ

    问:找韩国公司开发软件,做出来的东西完全没法用,能不付尾款并要求退还首付款吗?

    方律师解答:可以。根据韩国民法第668条,如果承揽的标的物存在重大瑕疵导致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你可以解除合同,拒付尾款,并要求全额退还已付款项及赔偿损失。

    方莹律师实务经验谈 (E-E-A-T)

    中韩IT外包纠纷的难点在于’瑕疵的认定’。我们强烈建议在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技术规格书(SOW)和验收标准,避免日后陷入各执一词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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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 浙杭律师事务所 方莹律师(방영 변호사) 团队原创首发。如果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联系我们获取专业评估与解决方案。

    网址:www.zhehanglegalinfo.com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法律知识科普与参考,不构成针对特定案件的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