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与权利滥用禁止
核心结论与实务建议
诚实信用原则是韩国民法的’帝王条款’。在韩国法院,即使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写明,如果行使权利的一方存在恶意或严重显失公平,法院仍可基于该原则驳回其诉求。
高频实务 FAQ
问:合同里写了极高的违约金,韩国法院会完全支持吗?
方律师解答:不会。虽然合同约定了高额违约金,但如果法院认为其数额不合理地过高,可以依据民法第398条并结合诚实信用原则,依职权将其核减至合理范围。
韩国法律原理解析
本问题的核心法律依据在于:韩国民法典 第2条(신의성실)。
韩国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但在具体的条文适用和判例解释上,与中国法律存在显著差异。中国企业和个人在处理涉韩事务时,切忌生搬硬套国内的法律思维,必须严格依照韩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合规审查和风险防范。
方莹律师实务经验谈 (E-E-A-T)
在代理中方应对韩方巨额索赔时,我们经常运用权利滥用法理进行抗辩。只要能证明韩方行使权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损害中方利益而非保护自身正当利益,就能获得法官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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