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方莹律师 (방영 변호사)

方莹,律师、专利代理师。前浙江台州中院助审、椒江法院员额法官,知识产权和涉外庭庭长、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浙大2006届,法大研究生,首尔科大博士。曾在杭知桥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专利代理师、高级顾问。现任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任专利代理师,浙杭钱塘所专职律师。主要方向技术创新、战略管理和国际商务,擅长知识产权和跨境法律业务。工作语言中英韩日。

网暴语境下的平台、个人与事实判断:相邻判例的有限作用网暴语境下的平台、个人与事实判断:相邻判例的有限作用

本文深度分析了韩国网络暴力语境下,个人表达、网站运营及传播判例在平台责任转化中的局限性。通过拆解2022다284513等核心裁判,探讨了事实指摘认定、公共利益审查及传播可能性在技术迭代下的适用偏差。文章结合中韩法律路径,为专业作者提供了基于风险识别与证据留痕的合规分析框架,强调个案分析原则及判例规则在自动化治理方案中的有限作用。

韩国跨境破产中的否认权:境外资产与破产财团的裁判边界韩国跨境破产中的否认权:境外资产与破产财团的裁判边界

本文基于韩国大法院2025다210676号裁判,深度剖析跨境破产中涉及外国因素的否认权行使原则及境外资产的破产财团归属。通过对比中韩法律路径,探讨法律适用冲突与执行障碍的裁判逻辑,并提供非操作性的企业内部合规管理清单,旨在提升跨国企业的风险识别能力,维护程序公正与债权人公平受偿权。

已登录账号与第三方访问:韩国大法院2021도5555的数字隐私边界已登录账号与第三方访问:韩国大法院2021도5555的数字隐私边界

本文深度解析韩国大法院2021도5555号判例,探讨在移动设备或终端处于“已登录状态”时,第三方访问在线服务内容的法律定性。文章结合韩国旧法与2026年最新监管趋势,剖析服务提供者授权范围与系统稳定性之间的法理关联,并对比中国法下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的认定标准,为跨国企业提供非操作性的数字隐私治理框架与合规风险识别清单。

运营政策进入游戏合同:公告、同意与条款解释的边界运营政策进入游戏合同:公告、同意与条款解释的边界

本文深入分析韩国大法院2010다9153号判例,探讨网络游戏运营政策如何通过公告与同意程序转化为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文章详细解析了运营政策作为约款的法律属性、经营者的告知义务标准以及司法实践中对模糊条款的解释原则,并对比了中韩两国在格式条款规制路径上的异同,为企业建立合规的规则管理体系提供法律分析框架。

韩国交易安全中的汽车登记公示:交付、登记与善意取得的边界韩国交易安全中的汽车登记公示:交付、登记与善意取得的边界

本文深入分析韩国大法院2016다205373裁判,探讨特殊车辆在登记公示与交付公示间的法律界限。文章从问题场景出发,解析《汽车管理法》下安全标准对公示方式的影响,对比中韩法律路径差异,并为企业提供非操作性的合规清单与履约留痕建议。通过对善意取得制度在登记动产中适用边界的拆解,识别跨境交易中的权利归属风险,旨在提升企业对复杂标的物法律属性的识别能力与内部治理水平。

家暴保护命令的事实特定与程序保障:大法院2024터2裁判评析家暴保护命令的事实特定与程序保障:大法院2024터2裁判评析

本文深度解析韩国大法院2024터2裁定,探讨家暴保护命令中事实特定与程序保障的法律边界。文章详细分析了告知要旨、送达申请书副本及选任辅助人等法定程序的重要性,并对比中韩法路径,为跨国企业提供合规核验清单与风险管理建议。

训练材料、输入与输出:AI著作权争议中的层次分离训练材料、输入与输出:AI著作权争议中的层次分离

本文聚焦韩国AI生成内容著作权归属中的训练材料、输入与输出层次分离问题。通过剖析大法院2009도291与2024다229671判例,探讨思想与表达区分法理在AI争议中的适用。文章结合KCC 2023指南目录,分析中韩两国在独创性认定与人类参与门槛上的异同。在坚持自然人创作核心地位的同时,为企业提供非操作性的合规清单与风险识别框架,强调证据留痕与法源层级核验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