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杭法律信息网 案例分析 韩国网恋诈骗(Romance Scam)维权实务(下):跨国诈骗团伙的民事连带赔偿与财产返还

韩国网恋诈骗(Romance Scam)维权实务(下):跨国诈骗团伙的民事连带赔偿与财产返还

引言:刑事定罪后的追赃难题与民事救济的必要性

在韩国,当一起网恋诈骗(Romance Scam)案件被警方侦破后,受害者往往会松一口气,认为只要骗子被抓,自己的钱就能拿回来。然而,现实却远比想象中残酷。由于Romance Scam团伙的主犯通常藏匿在境外,韩国警方抓获的往往只是底层的”工具人”——如提供银行账户的人(대포통장 명의자)、取款员(인출책)或跑腿的传递员(전달책)。

这些底层共犯在刑事审判中可能会被判刑,但他们通常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如为了贷款而被骗走存折),或者表示自己只赚取了微薄的跑腿费,根本无力偿还受害者数千万甚至数亿韩元的巨额损失。如果受害者仅仅依赖刑事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赔偿命令”(배상명령),往往面临执行难的窘境。因此,如何在韩国民事实务中巧妙运用侵权法理,追究这些底层共犯的连带赔偿责任(연대배상책임),实现被害财产的最大化返还,成为了韩国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核心策略。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这一民事维权路径。

一、突破”不知情”抗辩: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

在民事诉讼中,受害者(原告)起诉账户提供者或取款员(被告)要求全额赔偿时,被告最常用的抗辩理由是:”我不知道这是诈骗赃款,我只是借出账户/帮忙取钱,我没有诈骗的故意,因此不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1. 韩国《民法》第760条的共同侵权法理

韩国《民法》第760条规定了共同侵权行为(공동불법행위)。韩国大法院在长期的判例中确立了一个对受害者非常有利的原则: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帮助”(방조),并不要求帮助者与主犯有明确的共同犯罪故意(공동의 고의),只要帮助者存在过失(과실),且该过失与受害者的损失之间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就足以构成民事上的共同侵权,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账户提供者的”过失”认定

对于提供银行账户的人,法院通常认为:在当今社会,将本人的存折、银行卡或密码交给他人,极易被用于Voice Phishing或Romance Scam等金融诈骗犯罪,这已经成为一般人的常识。如果被告为了获取贷款、兼职报酬等微小利益,轻率地将账户交出,法院会认定其存在”重大过失”(중대한 과실)。正是由于被告提供了这个账户,才使得境外诈骗团伙能够成功接收受害者的汇款。因此,账户提供者必须对受害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取款员/传递员的”过失”认定

对于负责去ATM机取现或将现金转交他人的取款员,法院会审查其受雇过程、工作内容和报酬比例。如果被告通过非正规渠道(如Telegram兼职群)找工作,工作内容仅仅是”接收不明资金并提取现金转交”,且能获得异常高额的日薪或提成,法院会认为被告应当合理怀疑自己正在协助洗钱或转移赃款。被告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构成过失帮助,同样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连带责任的威力与”过失相抵”的博弈

一旦法院认定底层共犯构成共同侵权,受害者将获得巨大的维权优势,但同时也面临着”过失相抵”的挑战。

1. 不真正连带债务(부진정연대채무)

在韩国民法中,共同侵权人之间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债务”。这意味着,受害者不需要去寻找境外的诈骗主犯,而是可以直接要求在韩国境内的任何一个共犯(如账户提供者)全额赔偿受害者的全部损失。至于该共犯在赔偿后如何向境外主犯追偿,那是他们内部的事情,与受害者无关。这极大地减轻了受害者的追赃负担。

2. 过失相抵(과실상계)原则的适用

然而,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律师必然会提出”过失相抵”抗辩。他们会主张,受害者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仅凭网络聊天就轻信对方的荒谬理由并汇出巨款,受害者自身也存在严重的过失。因此,应当大幅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韩国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确实会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法官会综合考量诈骗手法的欺骗性、受害者的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如果诈骗手法极其逼真(如提供了伪造的精美证件、视频通话等),法院可能会认定受害者过失较小,判决被告承担70%至100%的赔偿责任;但如果诈骗理由极其拙劣,而受害者依然盲目汇款,法院可能会将受害者的过失比例定在30%至50%,从而相应减少被告的赔偿金额。

三、跨境维权中的管辖权与准据法难题

在处理Romance Scam的民事赔偿案件时,如果受害者是中国公民(或居住在中国的韩国侨民),而诈骗资金最终流入了韩国的银行账户,或者部分底层共犯是韩国籍,这就引发了复杂的国际私法问题:应该在哪个国家的法院起诉?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根据韩国《国际私法》(국제사법)的规定,关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原则上适用侵权行为地法(불법행위지법)。在网恋诈骗中,受害者汇出资金的地点、犯罪分子接收资金的地点往往跨越多个国家。韩国大法院倾向于认为,如果接收赃款的银行账户开立在韩国,或者帮助转移赃款的行为发生在韩国境内,韩国法院就具有国际管辖权(국제재판관할권),并且可以适用韩国的民法来审理该案件。这为跨国受害者在韩国提起诉讼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然而,跨国诉讼的实际操作面临着诸多挑战。受害者需要将国内的报案记录、银行汇款凭证等证据进行领事认证(영사확인)或海牙认证(아포스티유),并翻译成韩文提交给韩国法院。此外,如果被告主张受害者在本国也存在某种过失(例如未遵守本国的外汇管制规定而通过地下钱庄汇款),韩国法院在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时,可能会综合考量受害者所在国的法律环境。因此,对于跨国Romance Scam的受害者而言,聘请熟悉中韩两国法律体系、具备跨境追赃经验的韩国专业律师团队,是克服管辖权和准据法障碍、顺利推进民事赔偿程序的关键保障。

四、民事维权的全流程实战指南

为了最大化追回损失,受害者在韩国的民事维权应遵循以下战略步骤:

1. 刑事附带民事还是独立民事诉讼?

在共犯的刑事审判阶段,受害者可以申请赔偿命令(배상명령)。这种方式免费且快捷,但法院在刑事程序中往往只支持受害者有明确证据证明的直接汇款本金,且如果案件涉及复杂的过失相抵争议,法官可能会驳回赔偿命令,要求受害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对于金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直接提起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손해배상청구소송)是更为稳妥的选择。

2. 诉前财产保全(가압류)

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受害者律师必须迅速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账户提供者、取款员)名下的财产进行假扣押(가압류)。这包括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扣押其名下的房产、汽车或工资收入。假扣押是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的致命武器,往往能迫使被告主动提出和解。

3. 利用刑事和解(형사합의)倒逼民事赔偿

这是韩国律师最常用的”杀手锏”。在刑事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为了争取减刑或缓刑(집행유예),极度渴望获得受害者的处罚不愿书(처벌불원서)。受害者可以利用这一心理,在刑事法官的见证下与被告进行和解谈判。如果被告愿意全额或大部分赔偿损失,受害者才同意出具谅解书。这种将刑事压力转化为民事赔偿动力的策略,往往能取得意想不到的追赃效果。

五、韩国境内共犯追责的典型判例

以下通过两个具有代表性的韩国实务判例,展示韩国法院如何追究境内共犯的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一:账户提供者连带赔偿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判)

本案中,受害者在网恋诈骗中共向被告一(境外主谋者)汇款了共计8000万韩元。资金全部流入了被告二提供的韩国国内账户。被告二在法庭上辩称,她是被人证明才将自己的存折和信用卡出卖的,自己并不知道这是诈骗赃款,不应承担连带责任。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判庚审理后认定:在当今韩国社会,将自己的金融账户出卖给他人使用是一种众所周知的高风险行为,任何正常成年人都应当知晓这很可能被用于诈骗或洗錢。被告二将账户交给他人使用而不进行任何审查,属于重大过失,应当对受害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二对受害者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二:取款员连带赔偿案(仁川地方法院审判)

本案中,受害者在网恋诈骗中共损失了共计3000万韩元。资金进入韩国国内账户后,被告二(取款员)将其全部取出并交给了被告一(境外主谋者)的局部联系人。被告二在法庭上辩称,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山地居民,应聘了一个看似合法的“取现金工作”广告,并不知道这是诈骗赃款。仁川地方法院审判庚审理后认定:被告二应聘的工作是到不明地点取出大量现金并交给陌生人,这种工作内容本身就应当引起任何具有正常判断能力的人的高度警惕。被告二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属于过失帮助诈骗行为,应当对受害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二对受害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考虑到被告二的参与程度相对较低,适用过失相抚原则,将其责任比例确定为30%。

六、跨境追赃的实务操作指南

对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韩国网恋诈骗受害者而言,在韩国提起民事诉讼并非不可能,但需要克服多项实务障碍。

1. 证据的公证认证与翻译

在韩国法院提交证据时,中国境内形成的证据(如报案记录、銀行汇款凭证、聊天记录截图等)需要经过中国公证处公证、中国外交部领事认证(领事认证)或海牙认证(阿波斯蒂约认证),并翻译成韩文。这一过程通常需要数周时间,因此应尽早开始办理。

2. 假扫押的紧迫性与策略布局

在提起正式诉讼前,律师应第一时间向韩国法院申请对被告(韩国境内共犯)名下财产的假扫押(가압류)。假扫押申请不需要提前通知被告,且审查相对宽松,通常在提交申请后几天内即可获得法院裁定。一旦假扫押裁定下达,被告的銀行存款将被冻结,其名下的房产和车辆也将被扫押,有效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3. 利用刑事和解倒递民事赔偿

如果韩国境内的共犯已经面临刑事起诉,受害者律师应立即与其律师展开就赔偿问题的谈判。在韩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得到受害者谅解书(정사합의서)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因此,当共犯面临实刑威胁时,往往最愿意就赔偿问题进行谈判。受害者应在律师的指导下,将赔偿金额和谅解书的出具进行捆绑,以实现最大化的追赃目标。

七、中国受害者在韩国提起民事诉讼的完整流程

对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韩国网恋诈骗受害者而言,在韩国提起民事诉讼虽然存在一定的程序障碍,但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完全可以实现。以下是完整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委托韩国律师。受害者应通过正规渠道(如韩国律师协会官网、中国驻韩大使馆推荐名单或专业法律平台)委托一名具有网络诈骗案件经验的韩国律师。委托时,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위임장),并经过中国公证处公证和外交部认证后方可在韩国法院使用。

第二步:证据的公证认证。中国境内形成的证据(如银行汇款凭证、聊天记录截图、报案记录等)需要经过中国公证处公证、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并翻译成韩文。这一过程通常需要2至4周,应尽早开始办理。

第三步:申请财产保全。在正式提起诉讼前,律师应第一时间向韩国法院申请对韩国境内共犯名下财产的假扫押(가압류)。假扫押申请审查相对宽松,通常在提交申请后数天内即可获得法院裁定,有效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

第四步:提起本案诉讼。在财产保全措施到位后,律师向有管辖权的韩国地方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诉讼请求通常包括:基于共同侵权(공동불법행위)的损害赔偿请求,以及基于不当得利(부당이득)的返还请求。

第五步:利用刑事程序辅助民事追偿。如果韩国境内的共犯已被刑事起诉,受害者律师应积极参与刑事程序,在法官面前陈述损害情况,并与被告就赔偿问题展开谈判。在韩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获得受害者谅解书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这为受害者提供了强大的谈判筹码。

结语

Romance Scam不仅摧毁了受害者的情感防线,更洗劫了他们的财富。面对跨国诈骗团伙,受害者绝不能在刑事定罪后就坐以待毙。通过深入理解韩国民法中的共同侵权法理,精准打击韩国境内的底层共犯,并灵活运用财产保全、独立民事诉讼和刑事和解等综合手段,受害者完全有机会在绝境中找回失去的财产。在这个充满套路的网络时代,法律的利刃始终为那些勇于反击、善于运用规则的人而准备。跨国网恋诈骗的维权之路虽然漫长,但在专业的法律指导下,正义的赔偿终将到来。对于每一位深陷网恋诈骗困境的受害者而言,最重要的是打破沉默、积极行动。韩国完善的法律体系和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为受害者提供了多条可行的维权路径。无论是通过刑事追诉、民事诉讼还是行政投诉,只要受害者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就有机会在这场与诈骗团伙的较量中取得最终的胜利,让失去的财产得以归还,让正义得到应有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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