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法律上关联企业的特殊规定”为中心,基于韩国产权规范与判例,分层比较国税特别规则与《独占规制及公平交易法》第47条的适用范围与审查方法。文章先厘清两套规则的立法文本与适用要件,再识别何为“关联范围”,进而针对交易定性、税务处理与合规举证作出程序性与证据治理建议,并据判例对举证责任和行政复议/诉讼路径提出务实指引。文末提供企业内控制度与合规清单,便于事务所为当事人设计合规预案与风险缓释措施。
日期: 2026年9月8日
韩国关联企业如何举证:企业集团归属、事实控制与法律概念不可自动互换韩国关联企业如何举证:企业集团归属、事实控制与法律概念不可自动互换
本文围绕“构成关联企业的举证”这一核心问题,系统梳理韩国《独占规制及公平交易法施行令》第4条与大法院2021두52464判决的适用逻辑与证据框架。文章区分公平交易法上的企业集团/关联企业范围、地方税法中“特殊关系”与“经营支配关系”以及一般商业语境下的集团内部公司三类概念,提出基于“适用法律—主体界定—控制路径—证据分层(关联性、连续性、可归属性、可反驳性)”的合规举证清单,并专门列出反证与证据评价要点,指导律师在诉讼、调查或事务审查中组织可采证据。